重磅!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将由2%降为1%!非住宅为1.5%!

重磅!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将由2%降为1%!非住宅为1.5%!

重磅!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将由2%降为1%!非住宅为1.5%!

好消息,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要降了!

刚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公告,珠海市即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以下附公告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本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21年9月16日

以下附公告解读:

一、公告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管理,统一全省(不含深圳,下同)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房住不炒”和省税务局“三化”建设要求,按照有利于“便民办税、为民减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的原则,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明确了适当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公告》统一了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与全省其他城市趋同,保持税负一致。

【相关解读】

国泰君安评珠海下调个税征收率:具备一定意义的放松

国泰君安谢皓宇报告称,近期广东多城下调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率,从2%下调至1%,达到全国政策给定范围的下限,具备一定的意义,可以进一步观察是否有其他的变相放松形式。下调交易税率确实会隐射政策放松,无论是否是以降低税负压力为背景。本次包括珠海、肇庆等在内的城市,下调交易税率在一定程度确实会带来放松,促进交易活跃、并托底甚至改变未来走势。在以往的历次调控当中,政府往往会通过加税来收紧调控、减税来放松调控,本次也可简单类比。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重磅!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将由2%降为1%!非住宅为1.5%!的相关内容以及这类内容周边的一些相关知识点,希望通过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后续我们还会更新更多关于的相关资讯内容,关注我们,每日了解最新热点资讯,关注社会动态!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