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与黑石交易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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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O中国与黑石交易告吹

SOHO中国与黑石交易告吹

香港奇点财经9月10日报道。中国商业房地产商--SOHO中国周五(9月10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与黑石的要约交易取消。

公告称,黑石集团决定不就收购SOHO中国公司的股权作出要约,因各方一致认为,无法在最后截止日或之前满足先决条件,也一致同意不会推迟最后的截止日。

“为解除本公司在收购守则项下的持续义务并维持有序的股票市场,各方在咨询执行人员后决定并一致同意不作出要约。”SOHO中国称。

公告落款显示,SOHO中国的执行董事为潘石屹及潘张欣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孙强先生、熊明华先生及黄晶生先生。

根据此前的公告,黑石集团旗下的TWO CITIES MASTERHOLDINGS II LIMITED和SOHO中国签署了现金收购协议。

根据SOHO中国6月中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黑石收购要约的价格为每股5港元,较SOHO中国停牌前的最近收市价3.8港元溢价31.6%。如果交易成行,黑石集团将以高至236.6亿港元的总金额收购SOHO中国已发行股份,不过黑石并不打算将SOHO中国私有化,而是会继续维持其上市地位。

如果上述交易能成行,也将是黑石集团在中国的最大一笔房地产投资。

但在6月16日披露的公告中,称该交易有三大先决条件:

首先,要约方需要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就要约向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并获其受理,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对要约予以批准或视同批准(因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法定审查期限届满)(前提为市场监管总局就批准施加的任何附加条件可被要约方合理接受);

其二,直至(并包括)上述第一项所述先决条件达成之时,没有任何司法机构或法令法规可令上述交易无法完成。

第三,SOHO中国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在8月,SOHO中国向港交所提交了新的公告,称自6月份的联合公告发出后,要约方已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并购审查申报相关文件及材料;并且收购方已经在2021年8月3日收到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8月2日签发的通知,对要约方根据《中国反垄断法》提交的申报正式立案审查。

“尽管该申报已获正式立案,要约方及本公司仍可能被要求提供进一步信息及材料供监管机构审查。于本公告日期,概无任何先决条件已获达成。”交易双方在8月6日发布的公告称。不过,当时的联合公告已宣布将交易的日期推后处理。

尽管在9月10日的公告中,SOHO中国对于交易告吹的原因语焉不详,但是从上述背景来看,极有可能是该项交易未能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立案审查。

美国路透社之前报道,在2021年7月底看到的一份在投资者和律师团体中流传的媒体报导称,SOHO中国出售给黑石集团的交易正面临与创始人有关的监管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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