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峻岭丨从孔、孟到荀子:儒家精神之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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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峻岭丨从孔、孟到荀子:儒家精神之演变

李峻岭丨从孔、孟到荀子:儒家精神之演变

从孔、孟到荀子:儒家精神之演变

作者简介丨李峻岭,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副研究員。

原文载丨《国际儒学论丛》,2020年第1期。

摘要:

从孔孟到荀子,儒家精神经历了从产生到理想化又归于现实性的变化。孔子由礼而仁,为礼找到了人的内在根据;孟子由仁而“四端”,向内走,以孔子的仁为基础建立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体系;荀子由礼而“礼义之统”,作为经验论者,他找到了实现仁的方法,那就是礼。

关键词:孔子;孟子;荀子;儒家精神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所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学体系为孟子、荀卿所发扬光大,并影响了两千年封建社会的政治走向。孟、荀于孔学的贡献,太史公曾经感叹道:“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黜焉,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於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於当世。”1孔子之后,孟子在推动和弘扬孔学上走的是一条向内的、形而上的路径;荀子则相反,他所遵循的是一条向外的、经验论的路径。2

夏商时代,统治阶级垄断了天人相通的途径,帝王作为唯一的天命继承者,自认为可以无限制地拥有唯一的上帝所赐予的最高权力。而周的建立打破了“天命永恒”的神话,动摇了殷商时期“上帝”的唯一至上神的地位,为了维护统治,为政权寻求一个合理性依据,作为周朝的创立者之一,周公担负起了重新建立新的宇宙观和天命观的任务。

周以武力取代殷商的事实让周初的统治者意识到了“天命靡常”,即“上帝”并非殷商一家之“上帝”,也非“周”一家之至上神,这使得周人有了极大的恐慌和危机意识,这种危机意识时刻警醒着周初的统治者,因此,他们不断地反思殷商灭亡的经验教训。在这样的反思之中,周公意识到了夏商覆亡的原因是“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周朝若要长久,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德”。在《尚书·周书》中很多地方都提到了“德”,“明王慎德,四夷咸宾”,“王乃昭德之致于异姓之邦,无替厥服”3,“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4,“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5,“嗣前人,恭明德”6,“惟我周王灵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7。可见,周人对于“德”的重视。周人的“德”大致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内心对天命保持敬畏,时刻提醒自己的行为符合“德”的要求;二是执政上爱护人民,保障他们的生活,简单来说即“敬德保民”。周人认为,“德”发生于人的内心,存在于人的自身,这就意味着人可以从自身去寻找道德的依据。

“德”虽然是人内在的德行,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直接表现出来的,为了“德”的实践性,周公创造了“礼”,可以说,“礼”是“德”的外在表现。有“德”的周人被上天选中,其行为必须符合礼,这便是“以德配天”。“以德配天”是用道德的约束来论证周王朝政权的合法性,但道德只是源于人本身,“所以就其本质来说,‘以德配天'只是寻求一种方式来论证权力的合理性,即用道德论证权力。在这里,道德仍然只是权力的配角。但另一方面,由于道德不是来自宗教或天命,而是来自人自身的‘德',这就为新的道德的建立提供了一条途径。而且,这种作为道德依据意义上的“天”和政权依据意义上的“天”的一语双义,形成了中国政治道德关系的基本格局。”8“以德配天”不仅给予新兴的周王朝以合法性,更为重要的是将“德”纳入天人关系中,使得传统的神性之天开始向德性之天转变,以此为契机,中国文化精神也开始了深层次的变化——从宗教精神转向人文精神,并决定了此后两千余年中国文化的走向。这个过程由周公开启,孔孟完成。

一、孔子:儒学之奠基

西周末年,王室衰微,战争频繁,社会动荡不安,人文精神开始觉醒,人们从最初对天的完全崇拜与顺从转向怀疑其道德性与正义性,出现了一股“疑天”“怨天”的思潮,这些思想在《诗经》中有着集中的表达,“昊天不傭,降此鞠讻。昊天不惠,降此大戾”9,“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10,“悠悠昊天,曰父母且。无罪无辜,乱如此幠。昊天已威,予慎无罪。昊天大幠,予慎无辜”11,“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12。在这种情形之下,人们对“天”的崇敬之心崩塌,周人所倡导的“以德配天”在“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和“陪臣执国命”的局面之下也无法成立,社会迫切需要为规范人们行为的“礼”寻求更深层的依据,以建立新的天人关系。

礼崩乐坏的局面让孔子意识到,单纯地恢复周礼已经不能够改变社会动荡、天子式微的局面,于是孔子开始从人的自身去寻找人与礼的关系,他循着周公的路径进入了更深层次的对于人心的发掘之中,发现外在的“礼”其实根植于人内心的固有的“仁”,换句话说,“仁”是作为礼的根本出现的。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作为一个生命个体,人身上固有的一种品格便是“仁”,而“礼”只不过是人之“仁”的外在表现而已。当人心中没有“仁”的时候,“礼”和“乐”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或者说,根本不会存在,因此孔子又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礼和乐真的如同玉帛和钟鼓表现出来的那样子吗?当然不是,它们是人心所固有的“仁”的外在表现。

那么,人心中固有的“仁”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答案是“爱人”。《论语·颜渊》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所表现出来的就是对周围的人的爱,或者说情感。由于儒家思想体系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关系之上的,因此孔子承认人对于他人的爱是有等差的,一个人首先应该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然后去爱周围的人。也因为一个人对父母兄弟的爱,他才有可能去爱其他的人,因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爱人,便是要承担起对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爱父母兄弟,必然不能够因为自己的行为不符合礼法的要求而置父母兄弟于险境,这不仅是爱,更是责任,对于家庭以及家族的责任。当一个人承担起某种责任的时候,他行为便有了外在的约束力,这个约束力便是“礼”,在“礼”的范围之内做事情,是不会令自己和家族蒙羞的。因此,孔子认为“孝悌”即对于父母兄弟之爱,是“仁”的根本。这样一来,人内心的“仁”通过爱人之情表现出来,爱父母兄弟,爱周围的人,然后爱天下之人。同样,一个人首先要对家庭承担责任,然后要对家族承担责任,最后要对天下人承担责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所要做的就是很好地固守心中的“仁”,并且通过情感将仁表现出来,先惠及自己的父母兄弟,然后家人,再然后天下人,这便是儒家“修齐治平”的伦理基础,而“修齐治平”最初的发端便是个人的“孝悌”,即对父母兄弟之爱。

“仁”通过爱人的情感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便是符合“礼”的,那么“礼”与“仁”又是什么关系呢?是不是一个人的行为符合礼了,他便将心中的“仁”都表达出来了呢?《论语·八佾》载:“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在众多弟子的问学之中,只有林放的问题得到了孔子极高的赞扬,因为他涉及“礼之本”的问题,可见,孔子极为看重礼的本源。孔子这样回答林放:礼仪,如果很隆重,不如节俭些来得好;丧事,如果很奢侈,不如心中真正悲伤。儒家极为看重礼仪,故有厚葬久丧之传统,但这个厚葬久丧不是通过隆重与奢侈表达出来的,它必须是人内心的真实情感的流露。在孔子看来,如果一个人内心并不悲伤,为亲人举办的丧事却盛大奢侈,这就不符合礼的要求。相同的道理,礼仪尽管庄严隆重,却缺少发自内心的情感,这也并非礼。“礼”乃是人心中的“仁”的情感的表达,即“爱人”的表现形式,如果只看重形式而忽视了内心的情感,这就不是孔子心目中的礼。在另一段著名的对话中,孔子再次阐述了他对于“礼之本”的看法。《论语·八佾》载:“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这是子夏与孔子谈论《诗经》的记载,他们的对话涉及孔子极为看重的“礼之本”问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诗经·魏风·硕人》里面赞美女子美貌的句子,说一个女子巧笑盈盈,美目流盼,不施粉黛却光彩照人。子夏问孔子这句诗歌蕴含着什么意思,孔子回答“绘事后素”,意为先有好的底子,然后才能施以粉黛,聪明的子夏一下子触类旁通,由绘画引申到礼仪之上,就是说,先有仁义,后有礼仪。子夏的这个回答也得到了孔子的表扬,“礼”本是内心“仁爱”情感的外化,如果内心没有真实的情感表达,那么礼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同美人如果没有美貌,粉饰再多也不能称为美人一般。

为什么孔子如此看重“礼之本”的问题呢?这与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局面息息相关。孔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僭越,“陪臣执国命”比比皆是,周天子已经沦落到实力不及中等诸侯的境地,更谈不上号令天下了。诸侯表面上对周天子恭敬,不过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满足自己的私欲,周天子其实已经成了各个诸侯强国争利的工具。孔子深切地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一再强调礼之本的问题。“礼”源于心中固有的“仁”,那么如何通过“礼”找到心中的“仁”,换句话说,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才能体现仁,实践仁呢。这个问题在孔门弟子中是一个很受关注的问题,《论语》中记载颜渊、仲弓、司马牛、樊迟、子贡、子张都曾经向孔子问仁,孔子回答颜渊“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回答仲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回答司马牛“仁者其言也仞”(《论语·颜渊》),回答樊迟便是“爱人”(《论语·颜渊》),回答子贡“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论语·卫灵公》),与贤者、仁者交朋友,通过他们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回答子张“恭、宽、信、敏、慧”(《论语·阳货》)。孔子对于学生向来因材施教,因此虽然回答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却是相同的,“礼”是“仁”的外在约束,克制自己的私欲,使行为符合礼,便是达到了“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克己复礼”的体现,而“克己复礼”表现在与人的交往之中便是尊重有仁德之人,与他们交朋友,对人恭敬言行谨慎,使得自己的行为拥有庄重、宽厚、诚实、勤敏、慈惠五种品德,这一切不正是“爱人”的表现吗?因此,孔子感叹道“吾道一以贯之”。孔子的“道”是什么呢?“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何谓忠,尽心为人为忠;何谓恕,推己及人为恕。孔子的“忠恕”,不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同理心,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处事之道吗?换言之,这正是仁之外在情感的表现——“爱人”。而“爱人”的情感是通过“礼”表现出来的。爱人的程度取决于一个人的修养程度,因此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克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这便是仁。而仁,是由每个生命个体所决定的,与其他人无关,因为,仁固有于每个人的内心,礼,只不过是仁的表现形式而已。这样一来,孔子“把有关于礼之依据问题的重心由天道转移到人心的方面,并把仁和礼紧密地联系起来。以此为前提,主要作为政治和修身原则的礼的意义就获得了重新的理解”13。

诚然,没有人不生来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爱自己的家人,换句话说,没有人心中无“仁”。人心中有“仁”,这个仁便要表现出来,因为人是群居动物,总是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这便是荀子所讲的“能群”,是人与禽兽的区别。孔子亦看重人的“能群”特性,他的理论体系就是建立在人能够群居合一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人离群索居,即便他心中固有“仁”,也无法通过情感的表达表现出来,因为“爱人”是人心之“仁”的唯一表达途径,或者说,孔子的儒学体系就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性之上的,如果离开了这个前提,儒家学说便没有了存在的理论基础。虽然孔子没有明确地提出人的社会性的重要性,但他和弟子们用言行时时刻刻地体现着人的这种特有的“能群”特征,表现在现实中,便是对现实政治所抱有的极大的热忱。孔子承认人对于人的爱是有等差的,这是基于人在社会生活中实际的表现而得出的结论,一个人首先爱父母兄弟,然后爱周围的人,最后爱天下之人,在这个过程之中,他也慢慢地随着所爱之人范围的扩大而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这样一个人人互爱的、人人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的社会之中,必定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因此,儒家的最终目标是将心中的“仁”所表现出来的“爱人”的情感惠及天下之人。这当然需要天下人共同遵循“礼”的要求才能够做到,因此孔子对齐景公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臣父子的行为都通过“爱人”符合了“礼”,哪里还会有动荡和战乱呢?百姓自然能够过上好的生活。换言之,一个人必须要保证在这个过程之中始终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才能最终成就“仁”。

孔子的最终目标是“修己以安百姓”,孟子的追求是“内圣外王”,荀子的梦想是“一天下”“将养百姓”,这一切都源于儒家最初的政治目的,那就是用爱的情感去对待周围的人、天下的人。将这个爱人的情感转化为现实的唯一途径便是参与政治活动,这是孔、孟以来的儒者所孜孜追求的目标,是他们自认为的与生俱来的责任感。这个责任感使得孔子周游列国、明知不可而为之;使得孟子的行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却仍不停止脚步;使得荀子生于乱世,却抱着“一天下”的目标高歌猛进,冒天下之大不韪改革儒学,使之更能够解决现实的问题。虽然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虽然他们的行为无法被当世之人接受,但只有我们能够理解他们心怀仁爱,并且奋力将这份仁爱之心大而化之,以至于能够庇护天下苍生时,才能够懂得这才是真正的儒者的担当。

因此,孔子继承了周代以来的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礼”的体系,并且创立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儒家思想体系,将周代的以上天为约束的“德”转化为以人心为约束的“仁”,开启了儒家心性论的先河,在天人之路上为儒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路径。

二、孟子:儒学之理想派

孟子是继孔子之后影响力最大的儒者,在儒学史上的地位仅次于孔子,被后人称为“亚圣”。孟子生活的时代虽然距孔子较远,但他本人一直以孔子弟子自居,认为自己的学术得到了孔子的真传,或者说,他才是孔学正宗的继承者。孟子一生孜孜不倦地弘扬孔子的学说,并为此与当时的其他学术流派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与此同时,他也步孔子的后尘周游列国,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实践儒家理论的途径,可惜的是,孟子的遭遇并不比孔子好到哪里去,在四处碰壁之后,孟子也同当年的孔子一样,著书立说,教授学生,为儒家学说的推广和传播不懈地努力。

孔子创立儒学的初衷是恢复周礼,从而恢复周天子的权威,结束天下纷争的局面,这显然有着一厢情愿的理想化成分。孟子的时代,天下动荡更甚于孔子的时代,各诸侯国争霸,而且要在纷乱的时代求生存,他们迫切需要的是短时期内的强国之策,以避免亡国的危险。显然,儒家学说是远不能够满足这个要求的,而孟子本人被梁惠王批评为“迂远而阔于事情”,意为不够实际,不能够解决国家所面对的现实问题。既然孟子和他的儒学思想并不能够改变诸侯国的现状,他的政治理想四处碰壁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理论上,孟子将孔子的固有于人心的“仁”推向了更深的层次,或者说,孟子沿着孔子的“仁”向内心走得更远,他提出了“良心”“本心”之说: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櫱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孟子·告子上》)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告子上》)

“良心”一词是由孟子首先提出来,指的是人内心固有的“仁义之心”,每个人心中都有“良心”,但只有贤德的人才表现出来,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的“良心”被放逐了,如同茂盛的树木被砍伐一样,光秃秃的山也不是本来就这样,是因为后天没有好好保护,人的仁义之心被过度的物质欲望所侵蚀,所以不能够表现出来。孟子对于“良心”的论述,颇有人没了良心就是忘本之意,因此,良心即本心,也是人的“仁义之心”。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同孔子一样,孟子也认为仁义固有于人心,找回本心的途径是求学问道。为了更好地阐述自己的理论,孟子将“本心”分为四个方面: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

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即“本心”在仁义礼智四个方面的不同表现,这是人固有的,不是通过学习而得来的,人们求学问道的目的不是拥有“四心”,而是求得四心能够表现出来的途径而已。既然四心是人之固有,那么没有四心的人自然就不是人了:

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不仅仅表现为仁义礼智,它们其实是仁义礼智的发端,即人固有“四心”才能够表现出仁义礼智来。这样一来,孟子不仅论证了孔子的“礼”发自人心的理论,更进一步指出,仁义礼智皆出自人心。仁义礼智即“心之四端”就像人的四肢一样普遍存在于每个人,只是有的人没有扩充出来,所以不能够展示于世人。在孟子看来,“四端”没有扩充的人连侍奉父母这样作为子女最基本的事情都做不好;得到扩充的人,不仅能够孝敬父母,治理国家,甚至可保全天下。可见,“心之四端”对于一个人有多么重要。

既然“四心”为人之本心,那么人是如何来表现本心的呢?孟子认为是“良知”“良能”。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上》)

不通过学习就有的行为,即先天性行为,是良能;不用学习就知道的知识是良知。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孟子以小孩子不知道爱父母兄弟,但长大了无一不是爱父母兄弟为例,认为这是良知良能所起的作用,换句话说,良知良能即为人之本性。这样一来,以心之四端为内容的本心,表现出来便是本性。人的本心是仁,表现出来是亲亲敬长,即孔子所谓“仁之本”,孟子谓之“仁”与“义”。

既然人人固有心之四端,那么任何一个人通过扩充这四端都可以实现“保四海”,换句话说,人人可以通过努力达到贤者、圣人的标准。这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理论根据。因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有恻隐之心,才有仁政,实行仁政的君王,天下无敌。所以,一个君王首先要做的就是扩充自己的四心,因为四心是人内心固有的,明君与暴君的区别便是对于四心扩充的程度不同而已。

对于君王来说,四心扩充的表现便是仁政,即“不忍人之政”。孟子认为人人皆有可以成为尧舜的潜质,所以在他看来,人与人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百姓与君王的区别也没有那么大,甚至他还提出了“民贵君轻”的著名观点,认为民心才是决定天下归属的力量。

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故为渊敺鱼者,獭也;为丛敺爵者,鹯也;为汤武敺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敺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孟子·离娄上》)

基于四心的理论,孟子创造性地提出了民心向背决定天下的归属。桀、纣因失民心而失天下,汤、武因得民心而得天下,是桀、纣的不仁,让位于汤、武,因为人民归附仁君如同水之下流一样,是天性使然。对于人君来说,若要国家平治,天下顺从,必须实行仁政,因此,孟子对梁惠王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下》)爱自己的家人推及爱天下人,便可以天下治治。这其实将孔子“孝悌也者仁之本”的理论放到治理国家的高度上,即以仁爱治理国家的“仁政”。

孟子对仁政绝对不仅限于理论上的论述,他甚至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制度来保障仁政的实施。按照孟子的理论,君王应是将心之四端扩充到极致的人,而非血亲的缘故代代相传,因此其理想的政治制度乃是“尧舜禅让”制度14,这样的政治制度保障了只有实行仁政的人才能够成为君王。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之下,这显然富有鲜明的理想主义色彩。持有这样的政治主张,孟子还未周游列国,失败的命运已经注定,好在儒家所秉持的是“不可为而为之”的入世精神,有先师孔子的遭遇,孟子或许对于当时的世界没有那么失望。因此,他退而著述讲学,继续宣扬仁政。

在经济制度上孟子则为周代的井田制赋予了新的意义: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孟子·滕文公上》)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首先,“正经界乃是每个家庭都有田地的保证,其中包含着抑制豪强和贪暴的考虑,所以仁政必自此开始”13。其次便是减少赋税,“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建议“什一之税”,并规定对于森林渔业等自然资源按照自然规律有节制地使用,这样不会造成资源枯竭,使之能造福人民。

这样的经济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财产,因为: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

百姓上可以赡养父母,下可以养育妻儿,无论丰年凶年都能够衣食无忧的“养生丧死无憾”就是王道的开始。因为只有在此种情况之下,君王才可以实施教化,让百姓懂得礼仪,这很有些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意思。接下来孟子就提出如何教化百姓了。他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之上,国家设立学校,让人民学习礼仪,懂得孝悌人伦,必然国家强盛。孟子显然继承了孔子“先富后教”的政治观点。

“内圣外王”是孟子理想中的政治状态,其理论基础便是人心固有的仁义礼智四端,百姓扩充四端,便可以知善恶、明人伦;君王扩充四端,便可以王天下,这是孟子所提倡的由内圣而开外王的途径。将人的行为完全放到个体生命对于自我约束之上,对于自身“四心”的扩充之上,而没有外界条件的限制,这显然太理想化,因而孟子的由“仁政”而“王天下”的政治理论也就富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而为当世所不容。其结果便是,由于孟子的“迂远而阔于事情”,他不仅自己陷入窘境,而且将儒家学说引入了进退维谷之境。这意味着,由内心的仁而生发出来的自我约束的礼,并不合于时宜,弘扬孔学必须另寻途径,这个任务是由荀子完成的。

三、荀子:儒学之实践派

荀子生活于战国末期,此一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已经呈白热化,秦国统一天下之势不可当,每个诸侯国所面临的是存亡攸关的局面,所需要的是能够在短时期内富国强兵的理论,这直接导致了法家昌盛而倡导仁政和王道的儒学被“打入冷宫”。所幸的是,战国末期最后的大儒荀子在继承孔学的基础之上,对儒学进行了合于时宜的改造,使得儒家学说从形而上的、远离社会现实的理想化状态转变为脚踏实地的、以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为目的的理论学说,儒家学说因而在战国末期的百家纵横捭阖之中绽放出新的生命力,从而为汉代儒学独尊奠定了理论的基础,以至于影响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的理论和制度建设。

身处战国乱世的荀子,对包括儒家在内的理论学说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重新审视了孔孟以来的儒家天人观,意识到天已经无力解决社会动荡、诸侯纷争的局面,人才是这种社会局面的制造者,也是终结者,于是他把目光放回到人的自身。为了突出人在天地之间的地位,荀子一反儒家传统的天人观,提出了“天人相分”的理论,将天人的职责相分,还原天为自然之天,形成天、地、人并列的局面,同时,也将人间治乱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了人的身上,从而开辟了一个人的行为决定社会治乱的新时代。天既然是自然之天,当然对于人间的治乱没有影响,能够决定人间治乱的只有人的行为,具体来说是统治者的行为,这样一来,统治者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治理便具有了决定性的意义。因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天论》)

天人各有其分,人所要做的便是“明于天人之分”,即顺应自然规律,尽力做好人事,从而实现“天生人成”的至高境界。

生于乱世的荀子沿着孔子的思想继续前行,他经过深入的思考发现,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礼的缺失,而礼之所以缺失是因为人过于追求欲望的满足。于是,荀子把目光放到了人的身上,他最为后人所诟病的便是他的“人之性恶”的理论,这也是他的政治理论的基础: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荀子首先肯定了人天生具有满足耳目口腹之欲的追求,这是合理的需求,但任由这样的欲望满足,势必造成纷争和社会动荡,这样外在的约束便成为必要,因此,荀子提出了“隆礼”的主张。显然,荀子对于“礼”的重视,是循着孔子“不学礼无以立”来的,如果没有了礼,人无法立足社会,更谈不上国家的治理了。

自孔子时代“礼崩乐坏”的局面持续到战国末期“礼”已经成为虚设,各国之间所看重的不过是阴谋和权术,儒学式微,法家却在诸侯国之中大行其道,秦国、三晋、楚国皆因为法家改革而强盛,这使得荀子意识到了法家合于时宜的一面,于是,他援法入儒,将法家思想纳入儒家的礼学体系之中,为儒学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需要指出的是,荀子虽然“隆礼重法”,但礼、法于他是有所侧重,荀子的法是以礼为统的。虽然他说:“故学也者,礼法也。”(《荀子·修身》)但学习礼法的前提是“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礼是作为法的总纲来存在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了礼,法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朝廷必将隆礼义而审贵贱,若是,则士大夫莫不敬节死制者矣。百官则将齐其制度,重其官秩,若是,则百吏莫不畏法而遵绳矣”(《荀子·王霸》),上崇尚礼义,下就会遵守法制,这样国家才能获得良好的治理。

荀子毕竟是儒家学者,他对于儒家理论改进是站在儒者的立场上进行的,因此,荀子与法家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于,荀子是“以礼统法”,而法家是“法统一切”。荀子对于礼的重视也来源于孔子,其理论来源也是孔子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说:

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

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

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治者强,乱者弱,是强弱之本也。(《荀子·议兵》)

礼不仅是法的前提,还是治国之本,国有礼则治,无礼则乱。礼的施行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命运和前途。不仅人“不学礼无以立”,国家亦然。因此,法是作为礼的补充而存在的:

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荀子·王制》)

隆礼至法则国有常。(《荀子·君道》)

治理国家要礼法并重,但法是在礼不能够达到的情况之下才执行的,因为礼的作用不仅在于治理国家,更重要的是尽人伦。荀子说:“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又说:“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人伦尽矣。”(《荀子·儒效》)所谓人伦尽矣,便又回到了孔子的“其为人也孝悌”上了,即仁者所表现出来的对于周围人的有等差的爱。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荀子虽然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对儒学进行了改革,但他的理论根源还是孔子的“仁者,爱人”,而且是有等差的爱。统治者只有尽人伦,才能修齐治平,以至于王天下。

礼法对于治国为什么这么重要呢?这要从礼的起源说起: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礼是为了节制人的欲望而产生的。如果任由人的欲望无限满足的话,必然会导致社会物质匮乏,从而引起社会纷争,这显然不能够令国家安定、人民乐业,因此,礼是为了节制人们的欲求,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达到满足人们合理欲求的目的,使得人的欲望和有限的社会物质资源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平衡,即“欲不必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的完美境界。

当然,礼法的作用不仅仅是合理节制人们的物质欲求,它还有着另一项重要的社会功能,那就是“分”。儒家认为,人是群居性动物,不能够离群索居而生存。但拥有物质欲求的人居住在一起定会引起纷争,因此,需要对人们进行区别对待,这就是分。“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只有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身份认同,整个集体才能够各安其分、各司其职,这样才能产生无尽的、能够满足人们有节制的欲望的物质财富,从而实现“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因此,荀子一再强调“礼者,养也”:

故礼者,养也。刍豢稻梁,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荀子·礼论》)

礼的目的是约束社会团体中每个个体的物质欲求,而这个满足是建立在“分”的基础之上。社会之中每个人的职责决定了他们占有的社会物质财富的数量,而人是有阶层的,“分”就决定了每个人的社会阶层以及其所应该拥有的社会物质财富。这样一来,荀子就通过“分”实现了孔子所崇尚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而“分”是通过“礼”来实现的。

对于人君来说,维持社会秩序显然是治理国家首要的条件,如果“礼”不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法的强制性来补充礼的不足,荀子礼法并重的目的就是通过“礼”来实现社会秩序,通过“法”来维持秩序的运行。一但礼法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国家一定会强盛,“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强国》),能够实现王霸之业,是当时所有诸侯王的追求,不但能够免去灭国之祸,还能够兼并其他的国家。

身处乱世的荀子敏锐地觉察到,只有天下统一才能够结束纷争,实现太平,百姓结束流离失所、朝不保夕的日子,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而天下统一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才能够实现,换句话说,需要一个强权的君主才能够出现一个强盛的国家,因此,荀子重新审视了传统的天人关系,给予了人前所未有的参与天地的地位,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天生人成”的理论,从而告诉人主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情,就可以治理好自己的国家,不必理会天的阴晴变化和日月星辰瑞历。而保障君主的权势就需要礼的约束和法的强制,才能够通过霸道统一天下,从而谋求王道。关于王霸之道的问题,孟、荀也有歧义。孟子极力反对霸道,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通过强力征服别国,可以使得自己的国家强大但不能够长久,因为对方并没有心服口服,而以德服人则能够实现长治久安,从而王天下。如果说孟子的时代实现王天下是个美好理想的话,到了荀子的时代,孟子所推崇的“仁政”已经没有了市场,诸侯国大者攻城略地灭他国以图强盛,小者朝不保夕在夹缝中图生存,当生存成为首要问题的时候,没有哪个君主会傻乎乎想去施行仁政。

荀子不同于孟子,作为一个儒家学者,他真诚地赞美了秦国的民风之淳朴,政治之清明,并承认秦“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秦国强盛的原因就是用法家。但他也指出,秦国虽然强盛,却有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无儒”,以强力压人,不施仁政,必然内外离心,导致政权倾覆,而秦二世而亡证明了荀子独到的眼光。针对于秦国的弊端,荀子提出了“节威反文”,即克制法家,实行儒家的仁政,即建议大秦国舍弃霸业而实行王道,从而实现“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一天下,振毫末,使天下莫不顺比从服,天王之事也”(《荀子·王制》)的王道之路。

可惜,大秦在法家的路上越走越远,也越走越窄,随着严刑峻法的升级,终于导致了政权的倾覆,使得哀鸿遍野、生灵涂炭,百姓再次遭遇兵燹之灾。大汉朝的建立,是从反思秦亡的教训开始,在这个过程中,以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为主要目的的荀学引起了汉初诸儒的注意,他们循着荀学的路径继续探索,使得儒学与社会现实的联系更加密切,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终于成为唯一的官方意识形态,影响了中国两千年的历史进程。

注释:

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第3116页。

2.参见路德斌《荀子与儒家哲学》,齐鲁书社,2010,第18页。

3.(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13页。

4.(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31、436页。

5.(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53页。

6.(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75页。

7.(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487页。

8.朱青青、陈静:《从“以德配天”到“以仁释礼”——周公、孔子在儒学史上的地位考析》,《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9.(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945页。

10.(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959页。

11.(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973页。

12.(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嘉庆本)》,中华书局,2009,第653页。

13.王博:《中国儒学史·先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58页。

14.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第71页。

15.王博:《中国儒学史·先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351页。

来源:上海儒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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