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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车主到检测站审车时出意外,两条轮胎破损“扒胎”
8月2日,王先生驾驶大型货车在宝鸡高新开发区千河镇底店城北工业园区内的宝鸡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年检。当天检测完毕以后,回家以后发现了问题,车辆的两条轮胎破损。
当天下午,王先生下车环绕车辆仔细打量时,轮胎上一处明显的破损引起他的注意。伸手去摸, 一块本属于轮胎的橡胶已脱落且可轻松被掀起,轮胎里的钢丝也裸露在外。诧异的王先生非常确认,检测之前轮胎是完好的。随即,他向交安检测站工作人员反映了车损的情况。
车主:去交安检测站检车 轮胎被损坏
“我的货车才是开了一年的新车,8月2日到底店的交安检测站检车后,当天没有注意开车就直接回家了,到下午收拾车的时候才发现车的两条轮胎出现了破损,我赶紧给交安公司反映,对方负责人给我的处理方案,我真是无法接受,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也跑了几次与他们协商处理,这事还没有进展。”货车车主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说到。
车主王先生说,宝鸡交安检测站仝姓负责人给我当晚进行了回复,内容如下:“这位县功车主,王文刚,你在交安检测站审车过程中,前轴两个轮胎出现扒胎情况 ,你给我反映后,我公司承认情况属实。然后积极与你沟通处理,一、是对扒胎的 轮胎做质检,以轮胎的质量问题做为判定责任方,由责任方承担责任,这种方式公 平丶公正。二、是签于出于人情世故,不追求真正责任方简单处理,我公司为你提 供成色与你原车差不多的轮胎。”
“他们给我的方案是让我在他的报废厂里挑上两条同型号的轮胎换上,或者是让我先垫资去找鉴定机构鉴定轮胎,如果不是轮胎质量问题,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王先生表示。
交安机动车检测站:给出两种方案 车主不接受
9月8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采访到宝鸡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仝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车主王先生在我公司检测站审车过程中,前轴两个轮胎在滚筒上出现扒胎情况,我接到情况反映后,公司承认这种情况可能就是在检车过程中导致。
事发后,公司抱着服务车主的理念,想第一时间对王先生的事情进行处理,给他提 供成色与原车差不多的轮胎进行更换,或由其对车辆轮胎质量进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种方式公平、公正,如果鉴定不是轮胎质量问题,那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以上两种方案,车主都无法接受。
仝姓负责人表示,从业多年,对于车辆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扒胎”的现象很少见,一年也没有几例,出现这种情况后我们希望通过公平公正的渠道解决,就在协商过程中,车主自己将视频等内容发布到了抖音、微信群等途径,对我公司声誉和生意造成了影响,我们也保留司法途径。
对于交安检测公司仝姓负责人说法,车主王先生并不认同,“从事发8月2日到现在一个多月时间了,还没解决,我才一年的新车让我换两条旧轮胎或者让我去做质量鉴定,明显在推脱责任,我不能接受,对于发布视频在抖音等平台,作为消费者我在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说法:可依据视频等证据锁定责任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自车主将车辆交付给交安检测站时起,交安检测站就负有保管车辆的义务,双方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及《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在车辆未交还给车主之前,车辆的风险,不管是交安检测站自身还是第三方造成轮胎损坏的,均由交安检测站承担。
赵良善说,如果车主与交安检测站就轮胎破损存在争议,双方可依据监控视频、证人证词等相关证据来证明轮胎破损的时间点,从而判定轮胎破损的责任方。
如车辆交付给交安检测站后发生的轮胎破损,则由交安检测站承担。如果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轮胎破损的时间点,那么双方可共同委托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对轮胎破损的原因予以鉴定,鉴定是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扒胎造成的,以鉴定结论为准。
赵良善提醒,检测站在车辆交付前,工作人员就应先全方位观察轮胎等部位,并予以拍照,后要求车主签字确认。而车主在接收车辆时,就应当场认真观察轮胎等部位是否有破损,早发现,早提出诉求。
华商报记者王培民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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