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法言】第十五期:“5G+区块链”在智慧执行中的应用探索

  法院执行工作在经历了信息化改革后,已经开始向智慧执行迈进,这是时代的呼唤,是执行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建设智慧执行的过程中,杭州互联网法院将“5G+区块链”应用到执行指挥、财产处置等执行工作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探索智慧执行提供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由于前沿技术尚处于发展阶段等原因,“5G+区块链”的执行探索也存在一定问题。但从长远来看,“5G+区块链”等前沿科技必将在建设智慧执行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对建设智慧法院作出了顶层设计,推进人民法院从信息化向智慧化飞跃。

  就执行工作而言,执行信息化已取得了长足发展。在财产查控方面,“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实现了“找钱”从实地调查为主向网络查控为主的转变;在财产处置方面,在线进行司法拍卖、变卖改变了线下“变现”财产的模式;在寻找被执行人方面,智能送达、电子悬赏、强制弹屏等使得“找人”方式多元化;在惩戒被执行人方面,区块链平台实现了限制高消费联网、联合信用惩戒等多样化惩戒方式;在卷宗方面,逐步实现了电子归档、无纸化执行。可以说,执行信息化建设已经为智慧执行铺设了道路,探索智慧执行已成为顺应时代呼唤的理论和实践方向。

  5G是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具有大带宽、广链接、低延迟的特点。目前,5G技术已开始与生产、生活各领域融合,如“5G+融媒体”“5G+电商直播”。“区块链是一种以不可复制性、不可篡改性、去中心化、去信任、非对称加密以及时间戳为主要特征的数据信息运载技术”,其本质是分布式账本。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区块链技术已逐步应用于审判领域。但总的来看,“5G+区块链”在执行领域应用较少。

  为了探索智慧执行新模式,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托“5G+区块链”,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在执行指挥、财产处置等方面探索了“5G+区块链”的执行模式。

  司法执行权具有与审判权相异的特点,即确定性、主动性、命令性、强制性等。司法执行权由同级权力和上级权力构成,前者包括单纯的执行实施权、执行行为异议裁断权等,后者包括执行管理、监督、复议权。司法执行权的适用包括执行实施活动和执行裁决活动。基于司法执行权独有的特点、权力构成、适用形式,在执行工作中,上级执行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的管理、指挥、监督便显得尤为重要,不同人民法院执行部门之间的联动同样十分必要。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应用可以说是该理论的重要实践。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执行指挥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经过完备的顶层设计、系统的平台建设、长期的执行应用,纵向已形成四级法院执行联动,横向已形成与部分国家机关、商业银行等的执行互动,总体有助于推进“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执行机制向纵深发展。在涉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活动中,往往需要不同法院之间联动,也需要执行指挥中心实时、统一调度;在日常执行实施活动中,若遇偶发性紧急事件,需要第一时间上报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协调处理。可以说,实时性、可靠性是执行指挥中心切实发挥效能的命脉,是执行活动顺利开展、司法执行权正常行使的重要保障。“5G+区块链”的特点注定其将在执行指挥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

  2019年6月1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将“5G+区块链”应用到了执行指挥中。为了检验该技术在执行指挥中的实际效果,杭州互联网法院选择了一起标的较小、可控性较强的合同类纠纷案件进行探索。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应向被执行人返还货物,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返还货款,双方因对货物种类、数量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均未主动履行义务。为消解双方顾虑、促进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干警赴申请执行人的营业场所对案涉货物进行清点。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利用“5G+区块链”执法记录仪,通过5G网络与杭州互联网法院执行平台、执行指挥中心连线,实时回传执行现场,实时互动,并将整个执行过程上链。

  首先,研发并使用“5G+区块链”执法记录仪。该执法记录仪突破了传统单兵记录仪的限制,开创性应用了5G技术和区块链。一方面,它可以实现5G网络传输;另一方面,它“通过可信时间、可信位置、可信算法、可信硬件、可信人员、可信节点解决源头数据失真的问题,保证真实数据上链”,可实现毫秒级存证。

  其次,通过5G网络连接执行指挥中心,真正实现了执行现场和执行指挥中心之间高清、实时、低延迟连接,确保了执行指挥的及时性。由于本次探索挑选了可控性较高的执行实施活动,所以5G的效能未得以全面展示。但是,通过本次成功探索,可以预见的是,在5G网络普及以后,人民法院利用5G执法记录仪,在任何执行现场均可以实现与执行指挥中心的高清、实时、低延迟连接。这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实施现场颇有必要,可以确保指挥人员在执行现场发生突发情况时立即下达指令,保证执行现场人员立即执行命令。一言以蔽之,5G技术为紧急时刻的执行活动朝正确方向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其三,“5G+区块链”执法记录仪将整个执行实施活动和执行指挥过程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执行平台进行上链,既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信性,又能促进执行实施人员和执行指挥人员行为的规范。

  其四,本次探索为“5G+区块链”在执行指挥中的应用提供了可复制的方案。各法院可以通过5G单兵连接执行指挥中心,叠加区块链平台实现“5G+区块链”执行指挥。

  最后,本次探索是司法执行权权力特点、权力构成的内在要求。“5G+区块链”的应用既保证了司法执行权强制性等特点得以顺利贯彻,又保证了司法执行权规范运行不至背离司法权的特点;既保证了司法执行权同级权力的顺畅实施,又保证了上级权力(上级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财产处置是执行活动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得以实现、保护被执行人财产利益不会遭受不法侵害的重要步骤。财产处置主要包括拍卖、变卖、扣划、以物抵债等方式。其中,司法拍卖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财产处置方式。

  在我国,司法拍卖经历了大致五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并从线下司法拍卖发展为司法网拍。2016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由此,司法网拍成为法定司法拍卖形式和实践中最常使用的拍卖形式。如何将“5G+区块链”应用到司法网拍当中,促进司法拍卖更加公开透明、效率更高、更能实现拍品的真实价值、更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已成为建设智慧执行的重要课题。

  《网拍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实地看样是由司法网拍的局限性造成的。若竞买人仅通过网络查看二维、静态的图片来评估拍品,难以全面掌握拍品的实际价值,有损竞买人参与拍卖的积极性。若仅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供竞买人看样,也会削弱异地、交通不便等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意愿。此外,若遇特殊时期或者出现特殊情况,无法组织竞买人实地看样,则更无益于司法网拍的开展。

  为了解决司法网拍中实地看样的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将5G、VR、区块链引入实地看样环节,于2020年4月28日开展了一场“5G+VR720度全景直播司法云看车”活动。

  杭州互联网法院选择了三辆已进入司法网拍程序的机动车作为云看车活动的样车。执行现场,执行人员通过专业VR全景摄像头,借助5G网络,通过网络平台向全网观众进行了实况直播,对车辆基本车况、起拍价、里程数、交通违章情况、参与拍卖的方式、发动机启动声音等信息进行介绍和直播,整个云看样过程通过“5G+区块链”执法记录仪实时上链。整场直播活动“观看人次超过1。3万,三件拍品的围观数接近3万”。此外,执行人员对三辆拍品进行了全方位的VR扫描,形成了VR全景图并上传至司法拍卖平台,供潜在竞买人随时查看。

  本次“5G+区块链”赋能执行财产处置活动,将5G、VR、区块链引入司法网拍的看样环节,是一次前沿科技与财产处置相结合的新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探索成果,并获评浙江法院“十大最佳在线诉讼”。

  首先,本次执行活动采用了5G+VR叠加区块链的执行模式。5G技术的实时性、区块链的可信性不再赘述。VR技术的引入是本次执行活动的另一个创新。VR即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具有“沉浸性、交互性、多感知性、构想性、自主性”的特点,是基于5G技术诞生的一项新技术。本次执行活动将VR引入,是对前沿科技替代传统实地看样方式的探索。

  其次,本次执行活动是一次动态集中全景看样和静态长期全景看样的结合。为了保证更多潜在竞拍者能够身临其境地看样,法院将网络直播全景看样和司法拍卖平台静态全景看样进行了结合。VR直播看样使观众享受到了720度、沉浸式、交互式云体验,帮助其对拍品形成了直观感受。VR全景图看样则彻底打破了潜在竞买人线上只能通过二维照片了解拍品的局限性,有助于消除潜在竞买人的疑虑、降低其参与竞拍的成本,为前沿技术与司法拍卖相结合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方案。

  最后,回归创设司法网拍目的本身也可以看到,5G、VR、区块链在看样中的应用使得司法拍卖更加公开、规范、高效,最大限度地反映了拍品的实际价值,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竞拍者三方权益最大化。

  “5G+区块链”在执行工作中已经有了初步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当说明的是,现有的“5G+区块链”执行尚处于萌芽阶段,在一些方面还不成熟。主要表现如下:

  5G技术应用途径、实际发挥的效能有限。目前,5G在执行中的应用主要是利用其低延迟的特点,以提高网络连线的流畅度。VR的应用目前仅限于看样活动,5G赋能执行的效果尚未真正显现。

  区块链应用途径、实际发挥的效能有限。目前,区块链在执行中的应用集中在保证素材的真实性、可信性,可运用的执行场景尚待进一步拓展。

  5G技术尚待发展。5G是一种新兴技术,尚未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使用。5G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技术成熟性、运维成熟性、产品成熟性、市场成熟性、安全可靠性等5个方面的挑战。在5G尚未完全成熟之前,执行中的5G应用也只能按部就班。

  数据壁垒、数据孤岛普遍存在。目前,各地的区块链平台之间难以互通,各地法院执行数据未能全面共享,掌握数据的机构之间存在“不愿共享、不敢共享”的问题,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统一可信的执行数据库。

  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将日新月异的前沿科技应用到司法当中时,往往会存在抵牾。比如,是否可以仅组织云看车而不进行实地看车?基于执行大数据形成执行数据库是否有侵害人格权的风险?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前沿科技在执行中的探索应用只能小心谨慎。

  “5G+区块链”的应用要求对电脑、单兵设备、执行指挥中心设备等硬件设施迭代升级。

  不论“5G+区块链”目前处于何种实践状态,遇到了何种困难,长远来看,“5G+区块链”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大有可为。

  从广度上看,“5G+区块链”将全面参与到法院执行程序中,贯穿执源治理、执行立案、执行实施、执行指挥、惩戒措施、执行结案等各个阶段。比如,金融机构可通过智能合约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在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自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有条件地向征信机构推送其失信记录等倒逼债务人履行,减少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再比如,“构建全国统一的加密电子执行公务系统”“将支付令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纳入电子执行系统”等。

  从深度上看,随着“5G+区块链”的逐步成熟,法院执行将越来越重视这两项技术。随着数字货币的逐渐兴起,在执行查控中将有可能实现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查控,消解社会财富金融化,金融资产隐私化、分散化、流动化造成的被执行人财富隐形,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随着区块链形成大量的可信数据并逐步打破信息孤岛,全国范围内的执行数据进行共享后,执行人员将可依托云计算对被执行人的生活轨迹、收入、负债、资产等财产情况、信用情况、各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是否有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情况作出判断。

  

  基于“5G+区块链”在执行中的实践成果及所遇困难,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探索智慧执行:

  加强顶层设计。由顶层从更高的层面、更广的领域谋划“5G+区块链”等前沿科技在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开拓应用。

  司法主动适应新技术。在更多法院试点前沿技术与执行工作的结合,在各试点法院中形成以执行人员牵头、行装人员保障、技术人员服务的创新团队,群策群力,并将各试点成果统一汇总,逐渐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加强多方合作,完善联盟链建设。各个国家机关在各私有链的基础上形成联盟链,逐渐打破数据壁垒,形成可信共享的大数据库。

  逐步升级执行装备。使单兵装备、执行指挥中心设备等执行配套设施能满足“5G+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要求。

  原标题:《【网聚法言】第十五期:“5G+区块链”在智慧执行中的应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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