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度提醒虚拟货币风险 投资者要远离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

央行再度提醒虚拟货币风险 投资者要远离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

央行再度提醒虚拟货币风险 投资者要远离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

8月27日, 2021 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媒体吹风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张迅、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副局长刘红岩等出席会议。

对于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一定要坚决远离

刘桂平:进一步强化金融风险提示。今年的“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突出了理性投资和合理借贷教育宣传重点,注重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提示广大消费者“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对于非法机构、非法平台推出的非法产品,一定要坚决远离。

央行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操作

尹优平: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反弹势头,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监测追踪境外交易所和境内交易商、封堵打击相关网站和APP、切断支付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开展了积极工作,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热度明显下降。另外,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银保监会,从制度建设、监测预警、打击处置、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坚决打击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相关交易炒作活动。

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也没有实际的价值支撑,相关交易纯属投机炒作,要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远离,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如果发现相关非法集资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加强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门立法

刘桂平:下一步,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一行两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着力推进两项工作。

一是系统思考,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

二是还需要相关部门,主要是“一行两会”,包括要联动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门立法。要有上位法支撑,使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加有法可依,也能够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我国消费者对于分散化投资等常识缺乏足够认识 容易产生非理性投资行为

尹优平:从消费者的金融态度来看,我国消费者有比较充足的应急储蓄。从消费者掌握金融知识角度来看,消费者对于分散化投资等基本金融常识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金融投资的收益预期呈现非理性的特征,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投资行为。

从金融消费方式来看,调查显示,我国金融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首选手机支付。从重点群体来看,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年龄分布呈倒“U”型,也就是老年人和青少年的金融素养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老年人在适应金融数字化方面仍有明显的不足,比较依赖传统的渠道和方式来满足自身的金融需求。

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迫老年人使用银行卡

郭武平:监管部门针对金融适老服务,设置了“禁止行为清单”。

第一,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迫老年人使用银行卡。

第二,不得强制老年人通过自助式智能设备办理业务。

第三,不得违规代替老年人操作。

投教基地的规模数量稳步增长,目前共有投教基地199家

张迅:中国证监会从2015年开始启动投教基地的建设命名工作,六年来投教基地的规模数量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共有投教基地199家,其中国家级的投教基地71家,省级投教基地128家。投教基地的运营主体也日益多元化,目前已经广泛覆盖了市场机构、上市公司、高等院校、传统媒体、互联网平台、政府部门等各种类型。

投教基地的功能作用发挥也在不断延伸,在普及证券期货知识、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提升国民财经素养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党史教育、红色金融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投资者教育基地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影响力显著提高,投资者满意度持续上升。

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教育

张迅:证监会将继续组织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工作。深入解读法规政策,提升社会各界对注册制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加强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深入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践,全方位推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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